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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别拉洪至四合段改扩建工程土建工程施工招标A1标段(二次)、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别拉洪至四合段改扩建工程土建工程施工招标A2标段(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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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黑龙江
源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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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别拉洪至四合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委员会《关于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别拉洪至四合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3】73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别拉洪至四合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4】388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别拉洪至四合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5】1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别拉洪至四合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法人单位为抚远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佳木斯市抚远市。

2.2 工程概况:(一)项目起自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K49+500与省道海同公路(原省道四勤公路)交叉处(别拉洪乡西入口),向东沿旧路布线,经别拉洪乡、海兴村、海宏村、海青镇、四合村,止于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K115+722.382处(海青镇与八五九农场交界)。路线全长66.240公里,建设里程66.210公里。

(二)K49+500~K96+358和K96+388~K115+722.382 段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度10.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上面层:4厘米AC-1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6厘米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基层:20厘米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32厘米4.0%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功能层:20厘米级配碎石(中湿段设置)。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建设规模:全线设置桥梁324.40米/11座,其中,中桥129.54米/2座(均为利用)、小桥194.86米/9座(含利用30.54米/1座)、涵洞52道;等级公路平面交叉32处,管线交叉4处;交通量观测站1处,客运汽车停靠站7处(14座),养护道班1处,

2.3 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09月01日-2028年08月31日,共计1095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项目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及符合现行房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决杜绝重大、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计划分2个标段,各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主要工程量等情况见下表:

标段

起讫桩号及桥位中心桩号

长度
(km)

招标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

A1

K49+500-K95+000

45.518

包含桩号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小桥5座、涵洞、交通安全设施、道班用房、附属用房及配套工程、环保绿化等。

447,926,103.00

A2

K95+000-K115+722.382

20.692

包含桩号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小桥3座、涵洞及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绿化等。

205,437,425.00

2.8 招标最高投标限价:A1标段:447,926,103.00元A2标段:205,437,425.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投标; 

1)资质要求:

A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否决其投标。

A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否决其投标。 

2)财务要求:

投标企业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每年均为盈利

提供近三年******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

近五年(2020年07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 完成并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公路工程项目(新建、改扩建工程不含养护工程)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A1标段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里数满足不少于40公里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或独立完成累计公里数不少于80公里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

②A2标段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里数满足不少于20公里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或独立完成累计公里数不少于40公里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

注:1、上述业绩指的是公路新建、改扩建不含养护工程项目,包含路基及路面,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2、高速公路业绩、一级公路业绩按2倍里程折算二级公路里程。

4)主要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新建、改扩建工程不含养护工程)。

②项目总工最低要求: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1.需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扫描件以及本企业为以上人员缴纳的开标截止前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有效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等专业职称。

5)信誉要求:

①近五年(2020年07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②近五年(2020年07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③近五年(2020年07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④近五年(2020年07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查询对象: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工)

⑥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查询对象: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工;查询时间:2022年07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参加1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3.6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相关操作手册。

4.2 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3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5.2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工作。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6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前)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线上开标人员进行线上开标及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参加线上开标及解密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被否决。

5.3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个信封”或符号“/”代替。

5.4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远程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5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2025年08月06日09时0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其投标将被否决。

5.6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1标段:40万元人民币,A2标段:2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银行。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如有)、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佳木斯市

电话:******

联系人:张先生

邮政编码:154000

人: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别拉洪至四合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佳木斯市抚远市

   话:******

人:刘先生

邮政编码:156500

******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爱达尊御Loft14楼1416室

   话:******

人:李女士

邮编:150000

 

 

 

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3名。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进行二信封评审名单:

1)被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024年度)评为较高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公路信用评价等级的以等级高的为准

2)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

3投标人其他因素得分高的优先;

4投标人主要人员得分高的优先。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024年度)评为较高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公路信用评价等级的以等级高的为准);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须满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有)

7)投标人的分包情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款规定;

8)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符合招标公告第3.5款要求。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封皮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12)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5)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包括各分项报价未超过对应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报价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未提交调价函。

8)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9)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0)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如有

8)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第一个信封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40

主要人员: 25

其他因素:技术能力: 5

履约信誉: 5

企业业绩: 25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施工总体计划

 

8分

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 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6~8 分(含6分)。

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 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4~6 分(不含6分);

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 详细程度、合理性一般或不提供相关计划的,得04(不含4)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20分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

理,操作性强,得16~20 分(含16分)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12~16分(不含16分);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比较详细、一般合理,操作性一般或不得供的,得012分(不含12分)。

质量、安 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12分

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9~12 分(含 9分)

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7~9 分(不含 9 分);

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或不提供的,得07分(不含7分)。

2.2.2(2)

主要人员

25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1.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得9分;

2.项目经理提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得3分;

3.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外,另提供1个已完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3分。(所提供材料需能体现项目经理)

注:(1)上述业绩指的是公路新建、改扩建不含养护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2)如未提供不得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0分

1.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得6分;

2.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外,另提供1个已完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业绩得4分。(所提供材料需能体现项目总工)

注:(1)上述业绩指的是公路新建、改扩建不含养护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2)如未提供不得分。

2.2.2(3

其他因素

履约信誉

5分

履约信誉

5分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

1.2024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3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施工企业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2分;

2.2024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3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施工企业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得1分。

注:(1)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2)加分项不累计,只计一次最高

(3)如未提供不得分

(4)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其最新一年交通运输部施工企业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施工企业评价结果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技术能力

5分

技术能力

5分

投标人获得过公路工程有关的国家级及以上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彩色复印件佐证

企业业绩

25分

企业业绩

25分

A1标段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得基本分15分;

1.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外,另提供近五年(2020年07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项公里数满足不少于40公里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或独立完成的项目公里数累计达到8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10分

注:1.二级公路项目指的是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2.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如未提供不得分。

4.高速公路业绩、一级公路业绩按2倍里程折算二级公路里程。

A2标段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得基本分15分;

1.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外,另提供近五年(2020年07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项公里数满足不少于20公里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独立完成的项目公里数累计达到4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工程10分。

注:1.二级公路项目指的是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2.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如未提供不得分。

4.高速公路业绩、一级公路业绩按2倍里程折算二级公路里程。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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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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